工頻交流耐壓試驗通用現場試驗解決方案
有繞組的被試品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時,應將被試品繞組自身的兩端短接,非被試品繞組亦應短接并與外殼連接后接地。
交流耐壓試驗時加至試驗電壓后的持續時間,如無特殊說明則均為1min。
升壓必須從零開始,切不可沖擊合閘。升壓速度在75%試驗電壓以前,可以是任意的,自75%電壓開始應均勻升壓,約為每秒2%試驗電壓的速率升壓(以 DL 474.4-92《現場絕緣試驗實施導則交流耐壓試驗》為準)耐壓試驗后,迅速均勻降壓到零,然后切斷電源。另外,充油設備若經濾油或運輸,耐壓試驗前還應將試品靜置段時間,以排除內部可能殘存的空氣。
工頻交流耐壓試驗步驟
任何被試品在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前,應先進行其他絕緣試驗,合格后再進行耐壓試驗。通常在耐壓試驗前后均應測量絕緣電阻。
接上試品,接通電源,開始升壓進行試驗。升壓過程中應密切監視高壓回路,監聽被試品有何異常的響聲。升至試驗電壓,開始計時。時間到后,降壓然后切斷電源。試驗中如無破壞性放電發生,則認為通過耐壓試驗。
工頻耐壓試驗裝置在升壓和耐壓過程中,如發現電流表指示急劇增加,調壓器往上升方向調節,出現電流上升、電壓基本不變甚至有下降的趨勢,被試品冒煙、焦臭、閃絡、燃燒或發出擊穿響聲,應立即停止升壓,降壓停電后檢查原因。這些現象如查明是絕緣部分出現的,則認為被試品交流耐壓試驗不合格。如確定被試品的表面閃絡是由于空氣濕度或表面臟污等所致,應將被試品清潔干燥處理后,再進行試驗。
對35kV穿墻套管及母線支持絕緣子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時,有時在瓷套表面發生較強烈的局部放電現象,只要不發生線段對地的閃絡或擊穿,可認為耐壓合格。
有時耐壓試驗進行了數十秒鐘,中途因故失去電源,使試驗中斷,在查明原因,恢復電壓后,應重新進行全時間的持續耐壓試驗,不可僅進行“補足時間”的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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