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交接試驗項目交流耐壓試驗要求
互感器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按出廠試驗電壓的80%進行,并應在高壓側監視施加電壓;
2、電壓等級66kV及以上的油浸式互感器,交流耐壓前后宜各進行一次絕緣油色譜分析;
3、電磁式電壓互感器(包括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電磁單元)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感應耐壓試驗:
1)試驗電源頻率和施加試驗電壓時間應符合本標準規定;
2)感應耐壓試驗前后,應各進行一次額定電壓時的空載電流測量,兩次測得值相比不應有明顯差別,如果差別明顯,請檢查。
3)對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中間電壓變壓器進行感應耐壓試驗時,應將耦合電容分壓器阻尼器及限幅裝置拆開,由于產品結構原因現場元條件拆開時,可不進行感應耐壓試驗。
4、電壓等級220kV以上的SF6氣體絕緣互感器,特別是電壓等級為500kV的互感器,宜在安裝完畢的情況下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在耐壓試驗前,宜開展 Um電壓下的老練試驗,時間應為15min;
5、互感器二次繞組間及其對箱體(接地)的工頻耐壓試驗電壓應為 2kV,可用 2500V 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試驗替代;
6、電壓等級110kV及以上的電流互感器末屏及電壓互感器接地端(N對地的工頻耐受電壓應為 2kV,可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試驗替代。- 上一篇: 微機繼電保護測試儀頻率及高低周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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