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和變壓器局部放電試驗標準局放試驗過程
局部放電是指高壓電器中的絕緣介質在高電場強度作用下,發生在電極之間的未貫穿的放電。試驗的目的是發現設備結構和制造工藝的缺陷。例如:絕緣內部局部電場強度過高;金屬部件有尖角;絕緣混入雜質或局部帶有缺陷產品內部金屬接地部件之間、導電體之間電氣連接不良等,以便消除這些缺陷,防止局部放電對絕緣造成破壞。
局部放電試驗對試驗電源的要求:
電壓互感器:為防止勵磁電流過大,電壓互感器試驗的預加電壓,推薦采用150Hz或其它合適頻率的試驗電源。一般可采用電動機—發電機組產生的中頻電源,三相電源變壓器開口三角接線產生的150Hz電源,或其它形式產生的中頻電源。 當采用磁飽和式三倍頻發生器作電源時,因容易造成波形嚴重畸變,使峰值與真有效值電壓之間的幅值關系不是√2倍的倍數關系,可能造成一次繞組實際電壓峰值過高,造成試品損壞,故必須在被試品的高壓側接峰值電壓表監測電壓。 電壓波形應接近正弦波形,當波形畸變時,應以峰值除以√2作為試驗電壓值。
1、電流互感器: 一般可選用頻率為50Hz的試驗電源。 變壓器:一般采用50Hz的倍頻或其它合適的頻率。三相變壓器可三相勵磁,也可單相勵磁。
2、確定局放允許水平選擇標準脈沖進行校準,依據DL/T596-1996《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和有關反事故技術措施之規定,結合地區局部放電標準和行業標準,確定試品的局部放電允許水平(作為試驗判斷依據)。確定試驗判據以后,可選擇標準脈沖進行試驗回路的校準。如局放允許水平為50PC,可選擇50PC標準脈沖進行校準。
3、加壓測量
互感器局部放電試驗: 試驗電壓應在不大于1/3規定測量電壓下接通電源,再開始緩慢均勻上升到預加電壓保持10秒后,降到規定測量電壓,保持1分鐘以上,再讀取放電量;最后降到1/3測量電壓以下,方能切除電源。
變壓器局部放電試驗: 試驗電壓應在不大于1/3規定測量電壓下接通電源,再開始緩慢均勻上升至規定測量電壓,保持5分鐘;然后試驗電壓升到預加電壓,5秒后降到規定測量電壓,30分鐘內無上升趨勢時即可降低電壓到1/3測量電壓以下,切除電源。如對所測量局放不穩定的變壓器,應延長測量時間,在不危及變壓器安全的前提下,達到局放穩定時為止。對 局放大的變壓器,應測量局放的起始放電電壓和熄滅放電電壓,以便確定故障的性質。
起始放電電壓:電壓從低值緩慢均勻上升,一直到放電量剛剛超過局放規定值,此時所加電壓即為起始放電電壓 熄滅放電電壓:當電壓升過起始放電電壓后(一般高10℅),然后將電壓緩慢均勻下降,直到放電量剛剛小于局放規定值,此時所加電壓即為熄滅放電電壓。
4、局部放電的觀測:讀取視在放電量值時應以重復出現的、穩定的最高脈沖信號計算視在放電量。真正的局放信號具有一定的對稱性和周期性,偶而出現的較高的脈沖可以忽略。測量回路的背景噪聲水平應低于允許放電水平的50%。當試品的允許放電水平為10PC或以下時,背景噪聲水平可達到允許放電水平的100%。測量中明顯的干擾可不予考慮。
局部放電試驗是非破壞性試驗項目,從試驗順序而言,應放在所有絕緣試驗之后。通常是以工頻耐壓作為預加電壓持續數秒,然后降到局部放電測量電壓(一般為Um/√3的倍數,變壓器為1.5倍,互感器為1.1~1.2倍),持續時間幾分鐘,測局部放電量;預加電壓是模擬運行中的過電壓(例如雷擊),預加電壓激發的局部放電量不應由局部放電試驗電壓所延續,即系統上有過電壓時所激發的局部放電量不會由長期工作電壓所延續。這一方法是使變壓器或互感器在Um/√3長期工作電壓下無局部放電量,以保證變壓器能安全運行,使局部放電起始電壓與局部放電熄滅電壓都能高于U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