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頻串聯諧振保護裝置及測量系統技術要求
串聯諧振高壓試驗設備通用技術條件,變頻串聯諧振技術要求
變頻串聯諧振自動保護裝置
1、試驗設備應具備過電壓(輸出電壓超過設定值)、過電流、零位保護和試品擊穿時產生的瞬態過電壓等保護裝置。在非正常工作狀態時,自動保護裝置應自動關機。
2、自動保護裝置應具有足夠的抗干擾能力,試驗設備正常工作時,自動保護裝置不應該動作。
3、保護整定值調節電位器采用面板小孔內調節的方式或其他不易隨意改變定值的結構方式,避免在試驗過程中整定值被誤改變。
4、應具備接地放電裝置,保障工作人員的安全。
變頻串聯諧振測量系統
1、高壓輸出電壓表及其分壓器應采用數字式表計,系統測量誤差不大于±2%。
2、分壓器的分壓比在最大工作電壓和正常工作溫度范圍內應足夠穩定,其誤差應小于額定分壓比的±1%。
3、勵磁變壓器輸出電壓表及其分壓器應采用數字式或模擬式表計,系統測量誤差不大于±2%。
4、輸出電流表應采用數字式表計,系統測量誤差不大于±2%。
5、變頻器輸出頻率表應采用數字式表計,測量誤差不大于讀數的士1%;表計讀數最小分辨率為0.1Hz; 25℃±10℃范圍內,15min頻率顯示不穩定度不大于0.1Hz。
6、諧振度顯示儀或自動調諧器。
變頻串聯諧振高壓輸出電壓連續可調性和零位閉鎖
高壓輸出電壓應連續平滑可調,并能從零開始升壓,調節輸出高電壓的旋鈕應有零位閉鎖,防止調節旋鈕不在零位時突然給試品加上高電壓。
變頻串聯諧振1.1倍額定輸出電壓試驗
利用模擬試品電容, 調諧后升至1.1倍額定輸出電壓, 耐壓10min。此時電抗器高壓絕緣(或金屬)筒內應無明顯放電聲響。
變頻串聯諧振高壓額定輸出功率
1、應參照4.2條額定值設計產品的額定輸出功率。
2、產品的最大輸出功率應不小于額定輸出功率。
變頻串聯諧振工作制
1、產品負載發熱,可按短時工作制設計。產品應在額定輸出電壓和額定輸出電流條件下連續工作30min。
2、產品型式試驗應在最高環境溫度, 在額定輸出電壓和額定電流時連續工作45min。
變頻串聯諧振局部放電
根據用戶需要,油浸式串聯諧振試驗設備,可提供無局部放電型的產品。局部放電水平:每一臺電抗器組件在額定電壓時的局部放電不大于2/10PC。局部放電水平與當時環境和背景嗓音水平有關。變頻式產品應在變頻電源前后裝設扼制干擾的濾波器。
變頻串聯諧振輸出電壓波形
在額定輸出電壓和額定輸出電流下,高壓輸出電壓的波形應接近正弦波形,電壓波形畸變因數不大于1/1.5%。
變頻串聯諧振試驗回路品質因數
適用于變配電設備(GIS、橡塑電力電纜等) 試驗的產品, 其整體試驗回路(包括試品電容)綜合品質因數一般應不小于30/40;適用于發電機試驗的產品,一般不小于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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