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試驗裝置通用技術條件工頻試驗裝置
DL/T848《高壓試驗裝置通用技術條件》第2部分,高壓工頻試驗裝置,本部分規定了額定電壓為100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單相工頻高壓試驗裝置的性能參數、技術要求、試驗項目、試驗方法、標志、包裝、運輸及儲存條件。
1、各參數的允許偏差,調壓器、試驗變壓器損耗、阻抗電壓及變比、空載電流的允許偏差范圍:
a)空載損耗:+15%;
b)負載損耗:+15%;
c)總損耗:+10%:
d)空載電流:+30%;
e)試驗變壓器阻抗電壓:15%;
f)變比:±1%。
各參數以武漢市合眾電氣制造廠設計值為標稱值,沒有給出參考值的以通過同類型、同規格型式試驗的裝置相關參數為參考值。
2、繞組允許的最大承受電流,應給出工頻耐壓試驗裝置內的變壓器、調壓器繞組允許的最大工作電流, 如果沒有給出則按1.2倍額定電流1min考核。
3、試驗變壓器的阻抗電壓,單臺試驗變壓器的阻抗電壓為額定電壓的4%~12%,串級式結構阻抗電壓不應超出額定電壓的15%,調壓器的最大壓降應滿足JB8749要求。
4、絕緣水平,高壓工頻耐壓試驗裝置的絕緣水平和相應的試驗可按各組成部件分別進行。
設備的最高工作電壓和絕緣水平
調壓器給出最高工作電壓U.,可以不小于繞組額定電壓,推薦U.取1.15倍額定電壓;除非有要求,試驗變壓器不給出設備最高工作電壓。
設備絕緣水平的額定耐受電壓是由絕緣試驗驗證的,不同的額定電壓等級有不同的試驗耐壓值。干式結構試驗裝置繞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MQ;油浸結構應不小于20MΩ。
交流耐壓,交流耐壓包括工頻耐壓(工頻耐壓試驗裝置)和感應耐壓(感應耐壓試驗裝置)。
a)試驗變壓器和調壓器的技術性能應分別滿足JB/T9641和JB8749等相關標準要求;
b)測量系統在沒有特殊規定情況下的交流耐壓值不應低于額定標稱電壓的1.15倍;
c) 各低壓端子對金屬外殼、電源輸入端子對金屬外殼之間應滿足3kV、1min外施工頻耐壓要求。
5、局部放電水平,如果有要求,工頻耐壓試驗裝置的局部放電量水平由供需方商定。
6、波形,工頻耐壓試驗裝置輸出的電壓波形中諧波方均根值不應超過基波方均根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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