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電氣設備高壓試驗規范操作要求
電力電氣設備高壓試驗規范操作
無局放耐壓試驗裝置耐壓時,必須將被試設備從各方面斷開,驗明無電壓后,確實證明設備上無人工作,方可進行,試驗中,嚴禁他人接近高壓帶電設備。
被試設備應單獨試驗,若需每件設備連在一起進行試驗,則應按被試設備中最低的標準進行。
無局放耐壓試驗裝置加壓前,必須認真檢查試驗結線,表計倍率,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均正確無誤,向負責人報告施加的電壓,取得負責人的同意后,方可加壓,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護,試驗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應精力集中,不得與他人閑談,隨時警戒異常情況發生,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墊上。
在無局放耐壓試驗裝置升壓過程中,操作人員得到任何人員斷開電源的通知后,均應立即切斷電源,待查明原因后,方可重新升壓。
當被試設備連接較遠或一端在現場,另一端較遠,則應派專人看守(包括電纜試驗)。
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有檢修工作時,如加壓部分與檢修部分之間的斷開點,按試驗電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并在另一側有接地短路線時,可在斷開點的一側進行試驗,另一側或繼續工作。但此時在斷開點應掛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設專人看守。
做直流耐壓時,試驗完畢應將被試設備及試驗設備對地充分放電。
試驗時,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
無局放耐壓試驗裝置進行交流耐壓時,斷開點的最小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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