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膜類材料局部放電測量標準要求及方法
試樣要求
測量局部放電試驗的薄膜試樣需加工成正方形狀,邊長不小于100mm,厚度均勻,表面光滑。試驗之前,所有試樣邊緣都應整齊無毛刺,外觀應保持清潔和干燥,并按照相關的規范要求進行預處理。若沒有特殊要求,試驗在空氣中進行,試驗時應保證試驗室的溫度在(23士2)℃范圍內,相對濕度在(50±5)%范圍內。若試驗要求在(23±2)℃的液體媒介中進行,在大多數情況下,符合IEC60296:2003規定的變壓器油是最理想的媒介。
考慮油介質吸潮或有污穢等對試驗結果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建議試驗前對油介質進行凈化處理,并保持試驗室干燥。
注:試驗前受到機械、熱和電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會能響局部放電的試驗結果。為保證具有理想的可重復性,可將受作用影響的試樣靜置一段時間后再進行試驗。
電極
為避免場強分布不均、過度集中而對試驗產生影響,試驗應盡可能地在均勻場強中進行。為消除影對試驗電極的要求如下:響,a)采用兩個金屬圓柱體電極,電極表面始終保持光滑、清潔、無瑕疵,邊緣搗成圓弧無棱角;
b)電極對試樣要有一定的適度樂力,避免壓力不夠而導致接觸不良或壓力過大而導致試樣變形;
c)兩電極等直徑且同軸放置,以面接觸,避免點接觸;
d)電極尺寸:建議采用直徑不小于 25mm的對稱電極,推薦使用φ25mm/φ25mm的電極。試驗前期準備
局部放電試驗前,應對局部放電測量系統進行校準,校準按附錄B的要求進行。局部放電試驗中應嚴格排查對試驗有影響的有關因素并加以控制,保證試驗結果的可再現性。對試驗電壓的要求請參照規程的規定。如果部分材料的試驗條件和試驗方法有特殊要求,請參照此種材料相關標準的規定。試驗數量
除非另有規定,通常同一類型樣品應至少選擇5個試樣進行試驗,單個試樣只進行一次試驗,記錄所得個別值,結果取平均值。
試驗程序
各種試樣使用的試驗程序視此種試樣的標準要求或使用規范而定。試驗程序包括預處理過程、試驗電極的選擇、試驗電樂頻率、試驗電壓水平和加壓時問、加壓順序、升降壓速度以及局部放電測量試驗和其他絕緣試驗的關系等。
從某一低電壓值開始按照規定的速率緩慢升壓,局部放電量qm從低到高逐漸增大,直到重復出現等于或超過參考局部放電量值q1,此時的試驗電壓就視為局部放電起始電壓,進一步提高試驗電壓到 Umax(Umax=1.1Ui),在此電壓下恒壓T1(T1一般取 10s),然后降低電壓直到局部放電量 qm不大于參考局部放電值q2(q2≤q1),在此電壓下恒壓T2(T2一般取 60s),如果局部放電在T2時間段內再次發生,那么繼續降低試驗電壓直到局部放電qm不大于參考局部放電值q2,在此電壓下恒壓120s,此時的試驗電壓就視為熄滅電壓 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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