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局部放電測試通用試驗方案
試驗目的
(1)證實試品在規定電壓下沒有高于規定值之局部放電;
(2)測定電壓上升時出現放電超過某一規定值時的最低電壓(起始放電電壓)和電壓下降時放電低于規定值時最高電壓(終止放電電壓)。
(3)測定在某一規定電壓下的放電強度。
試驗條件
(1)交流電源電壓應為正弦波,不應有過大的高次諧波。
(2)試品的電氣、機械、溫度條件應良好且穩定;
(3)由于電壓回滯現象的影響,在試驗前至少幾小時以上的時間內,不要承受超過規定的局部放電試驗電壓最高值以上的電壓。
(4)經過搬運后的試品,必須靜放一段時間后再做局部放電試驗(油浸)。
試驗程序
將試驗區內的雜物盡量移到試區以外,各種金屬物體應牢固接地,檢查和改善試區內一切可能放電的部位,應特別注意各種地線是否已接地。
根據不同的試品和試驗條件,選擇正確的接線方式。
對所選擇的測試回路用視在放電量校準器對整個測試系統進行刻度系數校正,校正時對所規定的刻度系數K值調節儀器的增益旋鈕,把分刻度系數H調到H=UoCo/K值。
校正完畢后,局部放電測試儀器的細調(連續調節)增益旋鈕不得隨意變動,同時應將視在放電量校準器從高壓線路上取下,以免在加壓試驗時將視在放電量校準器擊穿而使高壓線路短路。
注意事項
在試驗開始加壓以前,試驗人員必須詳細而全面地檢查一遍線路,以免線路接錯。測試儀器處的接地線是否與接地體牢固連接,若連接不牢或在準備工作時掐頭去尾線被腳踢斷,這將可能引起人身和設備事故。
對于連接線應避免將尖端暴露在外,防止尖端電暈放電,尤其對于電壓等級較高的局部放電試驗,必要時要加粗高壓連接線及加裝防電暈罩,減小因場強過高引起的電暈放電。屏蔽罩不能與試品的瓷裙相接觸。
一般情況下,在試驗過程中,被試品在耐壓、預升壓時局部放電量都比正常值大很多,此時儀器的儀表必然會超出滿刻度。為防止儀器損壞,應將儀器的增益粗調旋鈕逆時針旋轉一檔或更多檔,以不超出滿刻度為標準。當電壓降至測量電壓時,再將增益粗調開關順時針旋轉一檔或更多檔,以便記錄測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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